论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 被引量:21
A Study on Restriction on Priority of Secured Creditor during the Bankruptcy Proceeding
中文题名:论破产程序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
作者:汪世虎
第一作者:汪世虎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8
起止页码:24-27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担保物权;优先受偿权之限制;破产程序;
摘要:担保物权的优先性在民法中不可质疑,但在破产程序中,尤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则受到诸多限制。这种限制系破产程序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同时也是破产法立法价值嬗变的结果。基于利益衡平原则,对担保物权优先性的限制必须合理。我国这方面的立法尚存在诸多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45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