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法律不能被信仰的理由
作者:张永和
第一作者:张永和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3
起止页码:53-6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律;信仰;权威;法律信仰;法律权;
摘要:伯尔曼“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被中国法律界学者广泛认同,并认为中国现阶段法律不能得到倚重和尊重,关键就是人们没有“法律信仰”。“法律信仰”是一个错误命题,法律不能被信仰在于法律不能成为被信仰的对象,法律至上的追求不等于“法律信仰”,中国的法治现状与西方的法治现状存在根本差别,倡导“法律信仰”是将中国法治引入误区并会带来危害,它转移了社会价值危机的视线并混淆了信仰与权威的界限,是一个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理念。
分类号:DF082[中国]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06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