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暴力私力救济     被引量:10

On Violent Private Remedy

收藏

中文题名:论暴力私力救济

作者:何永军

第一作者:何永军

机构:[1]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部,四川成都610065

年份:2006

期号:6

起止页码:125-13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暴力;私力救济;公力救济;

摘要:暴力私力救济具有野蛮性和落后性,是一种带有反社会倾向的行为,常威胁到人类的和平与秩序,危及公民的安全与自由。在政治社会中暴力私力救济的实施.除非获得国家法律的明确授权,否则即为非法。霍布斯、洛克、孟德斯鸠、康德及黑格尔诸人先后对合法暴力私力救济进行过探索,在当今,自卫(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是实施暴力私力救济唯一正当性的事由。为了摆脱当前中国违法暴力私力救济泛滥的局面,应从多方面着手其防御体系的建构。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