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研究 被引量:3
Study on Determnation of Crimes of Medical Accidents and Arrangement of the Statutory Punishment
中文题名: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研究
作者:李川 解永照
第一作者:李川
机构:[1]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2]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年份:2006
卷号:18
期号:3
起止页码:13-19
中文期刊名: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定刑;资格刑;罚金刑;
摘要:医疗事故罪的法定刑配置存在两方面的缺陷:一是法定刑幅度较低。法定最高刑仅为三年,这不仅严重违背了业务过失重于普通过失的原则,而且比其他业务过失也偏低。二是法定刑刑种单一。只有有期徒刑和拘投两类,显得过于单调。建议在医疗事故罪中增加罚金刑,增设剥夺或限制从事特定职业资格的资格刑。资格刑具有防止犯罪人再次利用其资格进行犯罪的独特功能,这不仅是打击犯罪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刑罚体系科学化的要求。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