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英美债法的第三支柱:返还请求权法探析
第一作者:肖永平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2]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法学博士
年份:2006
期号:3
起止页码:45-62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返还请求权;英美法;债法;支柱;侵权行为法;20世纪后期;请求权基础;合同法;重新构建;合同之债;
摘要:自20世纪后期以来,英美法理论经历了深刻的演变与发展。其中最为重要的动向之一,便是其债法体系的重新构建。依传统英美法理论,债可区别为合同之债与侵权之债。但随着返还请求权(restitution)由单纯的救济方式发展为独立的请求权基础,英美债法体系随之发生结构性变更。当前,英美法理论界的主流观点认为债法构建于三大基本原则之上,即“有效承诺而生之期望应予实现”、“不法侵害应予赔偿”和“不当得利应予返还”。这三大基本原则分别由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和返还请求权法(the law of restitution)加以贯彻与体现。它们彼此独立、呈鼎足之势,并称为当代英美债法的三大支柱。换言之,英美债法体系已由合同法、侵权法双雄争霸的传统格局,发展为合同法、侵权法和返还请求权法三分天下的崭新局面。
分类号:D923.9[婚姻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