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的局限性与法官的司法对策——以民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为视角 被引量:4
Limitation of the Written Law and the Judge's Judicial Countermeasure——An Angle of the Judicial Application of the Basic Principle of Civil Law
中文题名:成文法的局限性与法官的司法对策——以民法基本原则司法适用为视角
作者:王忠诚 马江领
第一作者:王忠诚
机构:[1]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300100;[2]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浙江余姚315400
年份:2006
卷号:6
期号:4
起止页码:92-98
中文期刊名: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成文法;局限性;民法基本原则;裁判;
摘要:成文法的出现,是人类追求法律安全价值的努力,近代的法典法是将安全价值追求到底的尝试,历史证伪了成文法万能的思想。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克服成文法局限性的工具被人类所认识,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时期。民法基本原则作为解释准则、法律补充规则的功能早已为学者公认,对其能否作为直接裁判依据则存在不同看法。原则的直接司法适用,是更高层次的“依法审判”,是法官在法律秩序框架内的创造性司法。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论证了民法基本原则直接司法适用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了司法过程中法官应遵循的程序作业和实体考量的建议。
分类号:D920.0[理论]
收录: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