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我国宪法文本中作为人权限制理由的四个利益范畴之关系     被引量:13

The Relationship of the Four Reasons to Restrict Human Rights in Our Constitution

收藏

中文题名:我国宪法文本中作为人权限制理由的四个利益范畴之关系

作者:刘连泰

第一作者:刘连泰

机构:[1]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4

起止页码:37-44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集体利益;

摘要:我国宪法文本中依次出现了四个限制人权的理由: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形式表达,社会利益是公共利益的实质表达,集体利益是公共利益的除外形态。

分类号:D921.1[国家机构组织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