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刑事和解机制建构根据简论
作者:刘守芬 李瑞生
第一作者:刘守芬
机构:[1]北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年份:2006
期号:07X
起止页码:6-9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刑事和解界定;被害人学;犯罪人角度;公权力观察;
摘要:刑事和解,系指经由司法机关的职权作用,被害人与犯罪人面对面地直接商谈,促进双方的沟通与交流,从而确定犯罪发生后的解决方案。刑事和解在我国有其事实、法律基础和一定的可操作性。刑事和解制度的建构既是被害人学研究得出的重要结论之一,也是犯罪人矫正和回归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和谐与社会福祉增加之所需要,是公权力完善及公权力向私权力妥协的必然结论,有法律明确限定范围的刑事和解值得提倡和推广。
分类号:D915.14[调解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