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传统中国契约权利形态三论     被引量:8

收藏

中文题名:传统中国契约权利形态三论

作者:刘云生

第一作者:刘云生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6

卷号:27

期号:7

起止页码:184-191

中文期刊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契约权利形态;群体与个体;公力与私力;互助与互惠;

摘要:政约、乡约、行规、家法等是传统中国社会群体利益的集中保护形态,而私法契约则是承载个体权利的工具和手段。两千余年的文明史证明,中国民众在追求个体权利的历程中毫不懈怠,毫不妥协,人性的欲望和激情(求富求荣)仍然主宰着社会结构和经济形态。探究传统中国契约权利的存在形态及其实现形态旨在阐明中国古代是否存在契约权利及其存在方式以及其实现途径,契约权利的演进形态则主要探讨契约内在的利益律动。基于中国宗法立国,教化治国之传统,中国契约所体现的权利形态经历了互助互惠的嬗变过程,最终以互惠作为契约利益的中心原则,契约最终从人伦道德中脱身而出,成为规范民事主体权利义务的独立法律凭证和手段。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ProQeust数据库;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5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