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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保留的效力    

On Effect of Reservation of China to Sub- clause 11 in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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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我国对《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保留的效力

作者:唐颖侠 张景华

第一作者:唐颖侠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2]天津市教育招生教育院,天津 300060

年份:2006

卷号:26

期号:9

起止页码:69-72

中文期刊名: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条约;保留;法律冲突;国际私法;《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1条;

摘要:保留是国际条约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但其效力影响到条约中某些条款的具体适用,因此又需要在国际私法中讨论其法律冲突问题。在分析国际条约法中的保留规则的基础上,对于我国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第11条所作的声明保留,从国际私法的角度进行探讨,并提出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是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分类号:D996[国际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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