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变更判决研究——以比较法为视角 被引量:4
Research on the judicial alteration of the administrative act——-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comparative law
中文题名:行政变更判决研究——以比较法为视角
作者:孔繁华
第一作者:孔繁华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广州510006
年份:2006
卷号:20
期号:5
起止页码:151-158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变更判决;司法变更权;显失公正;撤销重作判决;
摘要:行政变更判决可以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司法变更权本质上就是一种司法权。美国、英国、德国、台湾地区、法国和荷兰的立法与实践为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提供了经验。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的变更判决具有适用范围特殊性、适用条件单一性、适用方式选择性的特点。法院对“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不应判决变更,而应撤销或确认违法。完善我国的变更判决应重新界定其适用范围,并充分发挥撤销重作判决的作用。
分类号:DF74[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