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在先权利的知识产权法解释 被引量:49
Explanation of Prior Right in Trademark Law in Respect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中文题名:商标法中在先权利的知识产权法解释
作者:李扬
第一作者:李扬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5
起止页码:41-5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法定主义;整体性知识产权观念;商标权;在先权利;
摘要:在先权利的解释应当坚持知识产权法定主义和整体性知识产权法观念;在先权利是指法律效力低于知识产权特别法规定的权利的某些权益,或者指那些知识产权特别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民法虽然有规定,但是按照这些法律,当和商标权发生冲突时难以进行处理的权益;能够成为商标注册阻却和注册商标撤销事由的在先权利应当在商标核准注册之日之前在全国知名,而作为注册商标专用权限制事由的在先权利,只要求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知名即可;注册商标权人有权要求在先使用人附加区别性标记,在先使用人有权扩大自己的营业范围,但是不得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分类号:D923.43[商标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45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