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拟制自认之构成及其法理——兼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2款
作者:张友好
第一作者:张友好
机构:[1]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4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5
起止页码:114-120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自认;拟制自认;证据;
摘要:拟制自认并非真正的自认,它以私法自治原则下之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为基础,是当事人为自主选择后之必然结果;同时,也是为实现当事人间之真正平等,并基于诚信原则的要求,对当事人不为协力和真实等义务,而科以不利后果之法律强制。其在时间、主体和客体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特殊构成,我国关于拟制自认的相关规定还有待完善。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