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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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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作者:徐纯先

第一作者:徐纯先

机构:[1]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湖南永州425006

年份:2006

期号:8

起止页码:144-146

中文期刊名:求索

中文关键词:合同解除权;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异议权;

摘要:合同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定享有的在一定条件下使合同关系自始消灭或向将来消灭的一种权利。其行使应当以书面通知方式。同时,应当通过完善催告制度,促进没有约定或法定期限的解除权行使。为防止对解除权行使的异议权的滥用,应当对异议权的保有期限也做出明确规定。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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