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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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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意思自治与法律行为制度

作者:柳经纬

第一作者:柳经纬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年份:2006

期号:5

起止页码:21-27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意思自治;私法自治;法律行为;

摘要:法律行为制度是意思自治的工具。法律行为制度之所以能够成为意思自治的工具,其原因在于:法律行为制度对意思表示效力的确认和所确立的“法无明文禁止即合法”的规则,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奠定了制度的基础;法律行为制度所构建的规范体系,为人们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行为模式,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有效的运行机制;法律行为制度所确立的行为缺陷的救济之道,为实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提供了补救之道。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D913[民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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