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与和谐社会——以群体诉讼为考察对象 被引量:15
Public - interest Litigation and Harmony Society——on subject of Collective Litigation
中文题名:公益诉讼与和谐社会——以群体诉讼为考察对象
第一作者:肖建华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研究中心,北京100088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5
起止页码:34-39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公益诉讼;群体诉讼;和谐社会;
摘要:建立和谐社会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公益诉讼与和谐社会休戚相关。囿于公益诉讼的特性,公益诉讼必须通过群体诉讼达致社会的和谐。群体诉讼的扩散性纠纷解决功能、公共政策形成功能以及程序保障功能都契合和谐社会的要求。
分类号:D925[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