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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将性贿赂犯罪化?     被引量:14

Why can not criminalize the "sex bri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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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为什么不能将性贿赂犯罪化?

作者:高一飞

第一作者:高一飞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5

起止页码:115-119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性贿赂;反腐败公约;国外立法;司法认定;权力监督;

摘要:近年来有不少学者和人大代表仅从性贿赂的危害性角度提议性贿赂入罪,是对刑事立法规律的不理解所导致的。性贿赂立法在国际反腐败公约中没有要求,在国外立法中没有先例,在我国不能将性贿赂入罪,因为将性贿赂入罪会因为认定上的困难而导致司法上的混乱。不将性贿赂犯罪化,但可以通过其他方式监督性贿赂、防止官员腐败。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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