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宏观构想 被引量:3
A macroscopic proposition on China state resources security law protection system
中文题名:国家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的宏观构想
第一作者:陈德敏
机构:[1]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重庆400045
年份:2006
卷号:8
期号:5
起止页码:35-40
中文期刊名: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资源安全;法律体系;宏观构想;
摘要:我国缺乏专门的资源安全立法,现有的自然资源保护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理念下国家资源安全的需要,因此,必须全面构建和完善国家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资源安全法律保障体系应当以宪法为核心,在资源安全基本法总领之下,规制资源的保育、开发、利用、贸易和管理的全过程,形成一个综合性的法律体系,也就是说,这一体系应当以宪法为核心,在资源安全基本法之下具体派生出:保护自然资源系统的法律、合理开发战略性资源的法律、适度消费与高效利用资源的法律、利用国际资源市场并规避贸易风险的法律、资源安全管理的法律。
分类号:DF01[立法理论]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