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先例制度”的优缺点
A Probe into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Precedent System"in America
中文题名:浅析美国“先例制度”的优缺点
作者:刘国庆
第一作者:刘国庆
机构:[1]韩山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广东潮州521041
年份:2006
卷号:27
期号:5
起止页码:96-98
中文期刊名:韶关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先例;可预测性;统一性;有效性;公正性;
摘要:“先例制度”是美国判例法制度的核心。它能提高人们行为的可预测性,降低司法运作的成本,增强司法公正感和判决的可接受性和具有成长的可能性,同时能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当然该制度也存在不足,它会束缚法官的创造性,遭遏“不合逻辑的区别危险”,缺乏灵活性,容易导致僵化,同时,判例量多且复杂,掌握起来有一定的难度。此外,它使司法高度专业化,一定程度上阻隔了与大众的交流。多视角、客观地审视该制度,对推进我国的法治进程有帮助作用.
分类号:D9[法律]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