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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得被害人承诺     被引量:1

On the Behaviors of Receiving an Answer of Homicide Vic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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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得被害人承诺

作者:陈庆安

第一作者:陈庆安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6

卷号:29

期号:4

起止页码:46-48

中文期刊名: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得被害人承诺;适用范围;阻却违法要件;

摘要:得被害人承诺的行为是否阻却违法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法学界的通说是有条件的接收得被害人承诺的行为阻却违法,其适用范围应该仅限于被害人有权处理的私法益。其阻却违法的要件应该是,有承诺能力的承诺权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在侵害行为发生之前,任意性地表达对特定侵害结果的承诺,同时,还要求侵害人对承诺有明确认识。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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