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被引量:27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roaches with Respect to the Amendment of the Maritime Code of the PRC
中文题名:论我国《海商法》修改的基本原则与思路
作者:傅廷中
第一作者:傅廷中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5
起止页码:150-156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海商法修改;本土化;国际化;审慎原则;协调性;
摘要:《海商法》的修改问题是我国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但是,对《海商法》应该如何修改,学者们的认识并不统一。我们应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对《海商法》的修改时坚持“中改”与“小改”相结合的原则:力求本土化并兼顾与国际接轨的原则;及时与审慎的原则和协调原则,使修改后的《海商法》既能跟上时代的潮流.又能适合我国航运经济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分类号:DF961.9[海商法]
收录:BDHX:【BDHX2004】;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45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