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法律教育——以中国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视角 被引量:1
A Brief Talk on Legal Education --Take the Problem of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 as Angle of View
中文题名:浅议法律教育——以中国法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为视角
作者:管士寒
第一作者:管士寒
机构:[1]云南大学法学院,昆明650091
年份:2006
卷号:19
期号:5
起止页码:121-126
中文期刊名: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中文关键词:法律教育;法律职业;法律人;法治;
摘要:中国正朝着法治社会的方向艰难地行进着。亚里士多德说:法治是良法得到遵守。良法需要人来制定,良法的遵守也离不开人的因素,这些人主要是法律人,“徒法不足以自行”的古训,在今天仍然是真理。法律人不是天生的,需要法律教育来培养。现代的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人的高等教育,这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中国作为世界的一员也应当概莫能外。
分类号:D9-4[法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