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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构建中生态成本的宏观调控法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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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和谐社会构建中生态成本的宏观调控法控制

作者:郑太福 唐双娥

第一作者:郑太福

机构:[1]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湖南长沙410138;[2]湖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2

年份:2006

期号:5

起止页码:98-101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家

中文关键词:生态成本控制;宏观调控法;社会利益本位;协调发展;

摘要:作为经济法的组成部分的宏观调控法,其对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较适合生态成本的控制。生态成本的宏观调控法控制,要以协调发展为基本原则,在计划法中实现经济发展计划与生态成本控制的适度协调;在产业政策法上,制定和实施有利于生态成本的产业名录、优惠政策和发展低生态成本的产业结构;在投资法上,完善以国家为主体的投资经营法、实现生态成本控制设施所有与运行分离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在税法上,增设新的环境税,对低生态成本的行业实行税收优惠以及合生态成本地使用税收收入。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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