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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惩戒宜由罢免制改为开除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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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大代表惩戒宜由罢免制改为开除制

作者:杜强强

第一作者:杜强强

机构:[1]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10

起止页码:17-27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罢免;人民代表大会;代议制;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代议制度。既是代议制度,就得满足代议制的一些基本条件,否则将不利于其功能的发挥,而代表罢免制的存在有可能恰恰削弱了代议制的功能。因为如果选民可以在任何时候都能撤换其选出的代表,那么这就既不能获得直接民主制度的所有益处,更无助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用的有效发挥。在实践中,代表罢免制度也沦落为一种消极的对代表的“开除方式”。既然是一种开除方式,还不如采取更加简便易行的方式,引进议员开除制度,作为罢免制度的替代。

分类号:D6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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