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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侦查行为的可诉性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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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侦查行为的可诉性

作者:刘梅湘 刘文化

第一作者:刘梅湘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5

起止页码:89-94

中文期刊名:新疆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侦查行为;可诉性;诉讼程序;权利保障;

摘要:侦查行为应当具有可诉性,其理论依据在于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程序正义理论和人权保障原则;国际公约及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均规定对侦查行为可以提起诉讼,我国立法应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强制侦查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并对提起、受理及审理程序作出规定。

分类号:D915.3[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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