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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被引量:6

Study on Applicable Rules of Maritime Liens in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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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规则

作者:谢新胜

第一作者:谢新胜

机构:[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6

期号:5

起止页码:73-78

中文期刊名: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船舶优先权;法律适用;法律冲突;既得权;

摘要:受英国海商制度的影响,我国《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拟议中的《民法典》(草案)也承袭了这一规定。该项规定虽然简洁、明确,但却过于强调本国法的适用,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审判结果。实际上,尽管各国船舶优先权制度的法律冲突严重,法律适用规则也相互歧异,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应当尽量摈弃本地法主义,用更为周密、完整的条文保护船舶优先权人的既得权。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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