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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模式对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解决途径的借鉴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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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CEPA模式对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解决途径的借鉴

作者:曹和平 吴一鸣

第一作者:曹和平

机构:[1]南京审计学院法政学院教授,南京210029;[2]南京审计学院法政学院讲师,南京210029

年份:2006

期号:11

起止页码:110-115

中文期刊名:南京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CEPA;区际法律冲突;区际协议;

摘要:CEPA的签订,促进了大陆和香港的贸易自由化,加强了经贸联系。但对于CEPA的性质,学者们还存有争议。从国际私法的角度来说,CEPA是一国之内不同法域间的区际协议。这一区际协议的方式符合中国国情,适应了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和现状,为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解决模式。

分类号:D996.1[国际商法(国际贸易法)] D997[国际私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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