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医师违反产前诊断义务的赔偿责任
作者:房绍坤 王洪平
第一作者:房绍坤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2]烟台大学法学院教师
年份:2006
期号:6
起止页码:3-15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诊断义务;赔偿责任;请求权;赔偿范围;
摘要:医师的产前诊断义务是医师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的义务。医师违反产前诊断义务导致残疾儿出生的,残疾儿的母亲、父亲以及残疾儿均有权请求诊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因残疾儿出生所导致的损失。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5931);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