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权法草案合宪性质疑的理论回应 被引量:1
Differentiation between and Analysis of Constitution and Property Law: A Theoretical Response to the Challenge of Constitutionality of Draft of Property Law
中文题名:对物权法草案合宪性质疑的理论回应
第一作者:庞正
机构:[1]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年份:2006
期号:6
起止页码:31-36
中文期刊名: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宪法;物权法;合宪性;
摘要:在法制发展史上,包括物权制度在内的民法是先于宪法产生的。涵盖了物权法的民法恰恰是现代宪法的精神与制度源泉。在结果意义上而非发生意义上,宪法具有在法律位阶上高于物权法等部门法的地位。宪法是以公法的身份借助国家力量对一切财产权利予以确认和保障,而在物权法所调整的私权交往领域,各类财产权利关系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主张应在物权法中规定公共财产的特殊保护,是对私法功能乃至宪法之公法功能的错误理解。
分类号:D923.2[物权]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