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废统论”可以休矣
第一作者:王鹏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12
起止页码:164-168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国际法;台湾地区;“废统”;
摘要:台湾当局在历史上从未要求独立建国。而坚持主张其是中国的合法代表。因此并不存在“国家承认”问题。即使台湾当局宣布“废统”,也由于不符合国际法的要求而无法有效建立新国家。历史和现实都表明,台湾地区因不具备国际上曾经发生的国家分离实践的客观条件而不可能真正从祖国分离出去。台湾地区和大陆的和平统一既是两岸人民的意愿,也符合国际法的要求。
分类号:D675.8[台湾省]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