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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的行政法意义及其适用规则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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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收缴的行政法意义及其适用规则

作者:张锋

第一作者:张锋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知名教授

年份:2006

期号:12S

起止页码:16-17

中文期刊名:政府法制

中文关键词:《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行政法;适用规则;收缴;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措施;涉案财物;法律属性;

摘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68号令,以下简称《程序规定》)第11章以涉案财物的处理为题,富有新意地规定了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收缴。以此命名的行政行为在法律属性上,既不同于剥夺财产权的实体结论——没收,也区别于调查程序中对证据的扣押。笔者认为,在《程序规定》中,此种行为是适用于对涉案的财物、工具、设备以及违禁品予以暂时控制的行政强制措施。公共行政法或一般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指。

分类号:D922.14[公安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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