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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被引量:11

Research on Collusive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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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作者:陈敦

第一作者:陈敦

机构:[1]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37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101-107

中文期刊名: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恶意串通;社会公共利益;撤销合同;

摘要: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不为相对无效的合同,而应区别对待: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并纳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之中予以规范;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应分别情形予以处理:或者归入债权人撤销权的范畴,或者适用侵权行为法进行规范,或者赋予第三人撤销权予以调整,并规定较长的除斥期间。

分类号:D91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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