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宪审查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以宪法的性质为根据 被引量:6
The Character and Status of the Censorship of Viol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Taking the Character of Constitntion As Bases
中文题名:违宪审查机构的性质和地位——以宪法的性质为根据
第一作者:李光禄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山东青岛266510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6
起止页码:82-8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违宪审查机构;宪法;法律;
摘要:违宪审查机构的设置取决于对其性质和地位的理解。要正确把握违宪审查机构的性质和地位,必须以对宪法的理解为根据。我们认为,宪法不是法律,它既是高级法,又是社会契约,而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将宪法推演为程序法则。因此,作为磊证宪法实施的机构,违宪审查机构具有超国家、超法律的性质。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