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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是“补偿”还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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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生态补偿:是“补偿”还是“赔偿”

作者:肖爱

第一作者:肖爱

机构:[1]湖南吉首大学法学院,湖南吉首412600

年份:2006

期号:12X

起止页码:54-55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经济

中文关键词:生态补偿;赔偿;责任自负;公益;

摘要:“补偿”是指“抵消(损失、消耗)”;“赔偿”是指“因自己的行动使他人或集体受到损失而给予补偿”,即“责任自负”,属于责任形式,具有一定制裁性质。生态补偿是基于公平和公益的,相比具有更多的“积极作为”特征,应排除应基于“责任自负”的“赔偿”。只有狭义的生态补偿机制才是必要的和可行的。

分类号: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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