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     被引量:47

On Litigants' Statements as Evidence

收藏

中文题名:论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

作者:王亚新 陈杭平

第一作者:王亚新

机构:[1]清华大学,北京100084;[2]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年份:2006

卷号:24

期号:6

起止页码:99-108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当事人陈述;一般辩论过程;辩论整体的意旨;

摘要:“当事人陈述”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虽然从理论上能够区分作为证据的当事人陈述,但其“融合”于当事人的一般辩论过程中则是我国司法实践的普遍现象。相对于外国民事诉讼将当事人的陈述从一般辩论中区别开来的制度安排及背后的社会条件,我国目前状况同样有其复杂的原因和背景。但近年来我国民事诉讼也开始产生了通过特定程序场景而将当事人陈述“剥离”出来的内在需求。不过有关的制度设计不应照搬国外做法,必须充分考虑这种证据的特殊性质及既有的制约因素。

分类号:DF7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