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法、德民法典的语言风格——兼论中国民法典的回应
作者:刘亮
第一作者:刘亮
机构:[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3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6
起止页码:782-785
中文期刊名: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民法典;语言风格;价值;本土资源;
摘要:法、德民法典是大陆法系国家民法法典化的杰出代表,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制定民法典的核心蓝本,对现代民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影响甚巨。《法国民法典》的语言因通俗易懂、言简意赅、言词浅近和文字优美而广受赞誉;《德国民法典》充分发挥了日耳曼民族逻辑理性和抽象思维的特长,因而精确严密。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应立足于本国的本土资源,兼采二者之长,制定出一部与本土资源相圆融自洽的世纪性优秀民法典。
分类号:DF07[比较法学]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