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问题
作者:董玉庭
第一作者:董玉庭
机构:[1]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6
起止页码:698-705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单位;单位犯罪;自然人;自然人行为;
摘要:对于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能否直接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理论上存在否定论与肯定论的对立,否定论及其理由并不恰当。无论是单位实施单位犯罪,抑或是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单位成员承担刑事责任的唯一依据是其作为自然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与刑法是否规定处罚单位没有关系。因此,当单位实施非单位犯罪时,只要单位成员实施的行为能够作为自然人评价为犯罪,则必须将其作为普通自然人追究刑事责任。
分类号:D924.11[犯罪]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