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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证员须承担公证专家民事责任    

On the View that Notary Should Bear Professional Civil Li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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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公证员须承担公证专家民事责任

作者:王洪宇

第一作者:王洪宇

机构:[1]浙江万里学院,宁波315100

年份:2006

卷号:19

期号:6

起止页码:89-92

中文期刊名: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公证员;专家;专家民事责任;公证专家责任;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在国内首次正式确立了公证专家民事责任制度。文章论述了公证员须承担公证专家民事责任的原因,分析了该责任的涵义,说明了《公证法》确立此责任制度的意义。

分类号:D932.2[法律]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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