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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被引量:10

A Treatis on the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rbitration Award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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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作者:宋连斌

第一作者:宋连斌

机构:[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6

卷号:4

期号:6

起止页码:76-80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两岸关系;

摘要: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有关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有分歧也有共性。从两岸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实践看,其局限性逐渐显露。为更好地运用仲裁手段调整两岸经贸关系,两岸应有意识地借鉴《纽约公约》的实体内容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使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制度趋于一致。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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