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被引量:10
A Treatis on the Mutual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Arbitration Awards in Mainland China and Taiwan
中文题名: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作者:宋连斌
第一作者:宋连斌
机构:[1]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年份:2006
卷号:4
期号:6
起止页码:76-80
中文期刊名:时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仲裁裁决;认可与执行;两岸关系;
摘要: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有关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规定,有分歧也有共性。从两岸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实践看,其局限性逐渐显露。为更好地运用仲裁手段调整两岸经贸关系,两岸应有意识地借鉴《纽约公约》的实体内容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使两岸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制度趋于一致。
分类号:D997[国际私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