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经理问题的症结及其民法规制    

The Reason of Manager Problem and Its Civil Law Regul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论经理问题的症结及其民法规制

作者:刘殿葵

第一作者:刘殿葵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06

期号:6

起止页码:88-92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经理问题;民法规制;职业道德;

摘要:经理问题严重影响了经理人自身作用的发挥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经理问题产生的原因包括人性的弱点、主观认识的局限性、监控成本高昂和道德修养不高等。现有的高额薪金和严刑峻法不足以解决经理问题,其根本的解决之道在于经理职业道德的法律化。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