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论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     被引量:1

Research on the Ownership Transfer of Subject - Matter in Sale by Installment Payment

收藏

中文题名:论分期付款买卖中的标的物所有权移转

作者:翟云岭

第一作者:翟云岭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07

卷号:21

期号:1

起止页码:99-104

中文期刊名:当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分期付款;成立;交付;所有权移转;

摘要:分期付款买卖系特种买卖之一。出卖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系其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学界对于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时间各有不同的观点。本文认为,在分期付款买卖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时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给付行为本身当然是履行买卖合同的行为,只是该行为同时又属于一个包含物权变动合意的物权行为,而同一行为具有物权效力与债权效力双重效果是正常的法律现象。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