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物权关系的适当法——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之理析 被引量:10
The Proper Law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 of Right in Rem: Theoretical Interpretation of Real Statute Doctrine
中文题名:论国际物权关系的适当法——物之所在地法原则之理析
作者:吕岩峰
第一作者:吕岩峰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长春130012
年份:2007
卷号:47
期号:1
起止页码:102-112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国际物权关系;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当法;
摘要: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物权关系统一适用物之所在地法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所采取的共同立场,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成为解决包括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在内的物权法律冲突的基本原则。但是,对于物之所在地法原则适用的理论根据学者们却有着不同的解释。其实,物之所在地法原则所以成为解决物权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的基本原则,既是由物权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也是由物权法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质言之,物之所在地法乃国际物权关系的适当法。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54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