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非犯罪化的概念界定
作者:贾学胜
第一作者:贾学胜
机构:[1]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93-98
中文期刊名: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刑事化;轻刑化;
摘要:国内外关于非犯罪化的概念有不同的表述。立足于我国的刑事法制度,非犯罪化是指立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通过立法或者司法活动,将一直以来作为犯罪处理的行为不作为犯罪规定或者处理的制度或过程。非犯罪化可分为法律上的非犯罪化和事实上的非犯罪化。法律上的非犯罪化又分为合法化、行政违法化、民事违法化和国家态度中立四种情况;事实上的非犯罪化又可分为追诉上的非犯罪化和审判上的非犯罪化。非犯罪化是与非刑罚化、非刑事化有所区别的概念。
分类号:D914[刑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27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