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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不是禁忌——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的著作权纠纷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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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作品不是禁忌——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引发的著作权纠纷

作者:梁志文

第一作者:梁志文

机构:[1]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

年份:2007

期号:1

起止页码:118-125

中文期刊名:比较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著作权纠纷;电影作品;馒头;血案;著作权保护;禁忌;著作权法;技术发展;

摘要:《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以下简称《馒头》)有可能引发我国2006年第一场广泛吸引眼球的牵涉著作权的民事纠纷。陈凯歌决定起诉胡戈的消息传出之后,网络上网民议论纷纷,也有专业学者、律师参与讨论。该案反映了技术发展给法律带来新的问题。尽管在以前也存在对电影作品等进行修改的情况,但需要较高的技术水平,故这种情形并不普遍;随着软件技术的发展,借助于专用软件,人们不需要高超复杂的技术能力即可对视听作品的字幕、图片等进行修改以期达到一定的目的。所谓的网络恶搞,即通常借助于这种形式表达某种情绪,达到诙谐、幽默、讽刺的娱乐效果。网络恶搞行为在网络上非常活跃,它无疑属于一种滑稽模仿(parody)、讽刺(satire),但是否合法,则涉及著作权法中最敏感最复杂的一个问题:表达自由(expression freedom)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合理区分。这是一个需要审慎考虑的法律问题。换句话说,这里需要探讨的是,表达自由和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冲突如何协调,著作权法又是如何解决的。本文试图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探讨该类行为在著作权法中的地位,以期于完善我国著作权法治。

分类号:D923.41[著作权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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