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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基本原则     被引量:10

On the Principles of Restricting Citizen's Fundamental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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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基本原则

作者:唐忠民 王继春

第一作者:唐忠民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市400031

年份:2007

卷号:33

期号:2

起止页码:104-108

中文期刊名: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基本原则;

摘要: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主要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进入行为领域,都应受到限制,但对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行为应实行更为严格的“限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应遵循下述原则:(1)不损害基本权利本身原则。不能只见限制,不见权利;(2)法律保留原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应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进行;(3)明确化原则。限制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条文的文意,应具体明确;(4)司法审查原则。对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具体行为,公民相对人可提起司法审查。

分类号:D921[国家法、宪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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