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判决在新加坡的承认与执行 被引量:3
On the Recognition and Enforcement of Foreign Judgments in Singapore
中文题名:外国判决在新加坡的承认与执行
作者:欧福永
第一作者:欧福永
机构:[1]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410081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3
起止页码:169-171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新加坡;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
摘要:外国判决可以通过两种程序在新加坡得到承认与执行.第一种是登记程序,其依据是《英联邦判决相互执行法》或者《外国判决相互执行法》.前者规定了在英联邦国家获得的判决在新加坡的相互执行;后者适用于给与新加坡判决在该外国的承认与执行以互惠待遇的非英联邦成员的国家.登记外国判决的程序规定在《高等法院规则第67号令》中.第二种是重新审理程序,即根据普通法,以外国判决为依据在新加坡法院提起诉讼.
分类号:D915.2[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