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接轨的模式选择——从有限接轨到协调一致
作者:毛煜焕 邬秀君
第一作者:毛煜焕
机构:[1]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杭州市人事局
年份:2007
期号:3
起止页码:36-37
中文期刊名:浙江人事
中文关键词:人事争议仲裁;司法制度;《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人事仲裁;《司法解释》;
摘要:1997年人事部颁布的《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确立了人事争议仲裁的基本制度,但未能实现人事仲裁与司法制度的接轨。2003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实现了人事仲裁与司法的有限接轨。总体而言,人事争议仲裁与司法制度的关系仍不够清晰。有鉴于此,应在尊重现状和符合法治原则下,全面确立一裁二审体制,实现人事仲裁与司法的协调一致。
分类号:D925.7[仲裁法]
收录:内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