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环境权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被引量:3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of the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Right of China
中文题名:我国环境权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第一作者:佀连涛
机构:[1]山东科技大学文法系,山东泰安271019
年份:2007
卷号:29
期号:1
起止页码:52-55
中文期刊名: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环境权;环境权利;环境权主体;环境权客体;概念重构;
摘要:在构建我国环境权概念时,其内涵不应当囊括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的权利,程序性的环境权利应排除在环境权之外,要注意环境权只是环境权利的一部分,而且不应该把环境权主体扩展到自然体。环境权是指环境法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生存环境所享有适宜的生态环境的权利,包括清洁空气权、清洁水权、清洁产品权、环境审美权、环境文化权、合适的日照权、环境安宁权和户外休闲权等。
分类号:D922.68[环境保护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