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国司法裁判的形式化与实质化——以《病榻梦痕录》所载案件为中心的考察 被引量:34
The Formal and Substantive Aspects of Judicial Judgments in the Qing Dynasty——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ases in the Book The Recorded Dreams in My Sickbed
中文题名:清代中国司法裁判的形式化与实质化——以《病榻梦痕录》所载案件为中心的考察
作者:徐忠明
第一作者:徐忠明
机构:[1]中山大学,广东广州510275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2
起止页码:39-7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清代;司法;汪辉祖;形式化;实质化;
摘要:通过对汪辉祖自传所载案件的详尽分析,发现既无纯粹“依法裁判”的取向,也无全然按照“情理裁判”的做法。清代中国的司法裁判属于“形式化”与“实质化”的有机结合的类型,在司法裁判的“形式化”与“实质化”之间充满着张力。而其原因在于:其一,与皇帝集权统治和官僚体制的“照章办事”有关;其二,与“律”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以及“道”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关;其三,与巨型帝国的法律统一和乡土社会的人情、习惯有关;其四,与“民本”社会旨在沟通“民情”和哲学上的“权变”思想相关;其五,与传统中国的“审美秩序”有关。无论“命盗”案件抑或“婚姻、田土、钱债”案件,清代中国的司法官员都是在“律例”的前提下寻求“情理”的平衡,只是两类不同案件在“依法”或“准情”的程度上有所差异而已。
分类号:DF08[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