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 被引量:8
Water Pollution in the Songhuajiang River and Establishment of Basin Ecological Compensation Program
中文题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与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构建
作者:闫海
第一作者:闫海
机构:[1]辽宁大学法学院,辽宁沈阳110136
年份:2007
卷号:9
期号:1
起止页码:22-25
中文期刊名:河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流域生态补偿;科斯定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水法;
摘要:通过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反省,探讨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构建问题。认为水污染事件背后是分处松花江上下游的吉林和黑龙江两省之间基于“相互性”而长期存在的利益冲突,构建流域生态补偿的法律制度是化解矛盾的主要方法。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框架包括补偿主体与受偿主体、补偿资金的筹集、流域生态补偿管理机构以及补偿资金的支付等内容。
分类号:D922.6[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